不到一个月,广西两地法院七人三名中院副院长被查,其中一名被通报为保护伞
一、桂林中院
1、5月7日,广西纪委监察网发布消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副庭长李国龙接受审查调查!
2、4月30日,据桂林市监委消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彭卫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桂林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彭卫国,男,汉族,1960年5月生,江西安福人,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师大马列主义哲学专业经济法方向毕业,三级高级法官。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6月5日,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彭卫国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给予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当时通报为:经查,彭卫国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
彭卫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3、4月22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胜男因涉嫌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桂林晚报官方微信报道:杨胜男,女,汉族,1963年8月出生,广西兴安人,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四级高级法官。
杨胜男曾担任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后调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2年6月,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杨胜男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随后杨胜男由副处级提拔为正处级领导干部。2018年12月27日,被免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胜男 图源:荔浦法院
有媒体报道,2018年12月,桂林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杨某某等人违纪问题。
经市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杨某某存在接受广西卓艺投资公司老板古某请托,利用职务影响为其说情打招呼,帮助其减轻刑事处罚,涉嫌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充当古某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
就在彭卫国被查消息公布的前一天,4月29日下午,桂林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上,桂林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蒋平华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检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把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的各项要求,站稳政治立场,端正政治态度,查找政治偏差,在自觉接受监督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
桂林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于建新强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能部门,巡察组还将高度关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的情况,领导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是否有力,是否有效履行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否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来宾市
1、4月22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据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通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文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4月16日,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志雄(正处长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4月9日,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传国(副处长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传国曾任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15年3月24日,来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刘传国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4、4月9日,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原委员、刑二庭原庭长夏全勇(副处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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